没有从第一秒钟就自问我创造了什么价值的自觉的人,从一开始就应该被开除。 这一条自觉,应该是应聘任何职位之前自己想明白了的事。 求职、求职,不是求学。你不是求职,你签什么劳动合同? 你应该签培训协议才对呀,应该你来给钱对方才对。 年产值几个亿的企业,让你的上司给你讲课,你以为你只需要代付ta的薪资?你要支付ta负责的那一份利润估值增幅。 按现在大厂的水平,那少说是ta薪资的四倍以上。 算你上司年薪40万吧,你起码要按160万年的价格付给公司,才有资格谈上司应该教你东西。 前提是公司愿意把这个人卖给你。 卖不卖再说,你给的钱呢? 说这话跟意图抢劫没什么本质区别。 这笔帐真金白银,童叟无欺。 你嫌冷酷? 这是没活醒冷酷的是你。 作者:HJ 职场职场干货职场众生相职场困惑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