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生前买了35万的人寿险、30万的重疾险和35万的意外险,投保人和被保人均为吴先生自己,受益人则为妻子方女士。 今年年初,吴先生不幸因为车祸去世,事后,保险公司将70万的理赔金打进了妻子方女士的账户(寿险35万意外险35万)。 理赔金全给了妻子,吴先生的父母不干了,要求方女士必须分给自己35万,对此,陈女士拒绝了二老的要求,家庭矛盾至此一发不可收拾。 为什么只赔了70万? 理赔金分为生存理赔金和身故理赔金两种,其中重疾险属于前者,意外险和寿险都属于后者。 吴先生因为车祸离世,那么以被保人伤残或者死亡为保险标的的意外险和寿险,无疑是需要赔付的,而以特定的重疾为赔付标的的重疾险,则不符合赔付标准。 因此,最终保险公司赔付了35万寿险和35万意外险。为什么父母拿不到赔偿金? 这里就需要再科普另一个保险知识了:保单受益人。 保单受益人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若保单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理赔金直接归指定受益人所有。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理赔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程序处理,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吴先生父母的诉求合理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吴先生既然已经指定妻子为保单受益人,那么保险理赔金理应该由妻子方女士获得。因此,吴先生父母对这笔理赔金是没有继承权的,即使要求方女士分一半,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