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成年人因为各种情况,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表示,不能独立做出民事行为,不能独立开展民事活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以确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律状态。那么,民法典对于这一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一、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有关组织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