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待遇是国家依法给予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保障权利。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得对公民社会保险待遇任意剥夺。公民的相关权利,政府、社保经办机构等单位的相关法律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一、防止因民事纠纷,影响公民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现代社会医患纠纷矛盾突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对对医疗机构,患者一方多处于弱势。在此情况下,在防止因患者与医疗机构的矛盾,而对公民的正常社会保险待遇产生影响。 二、防止泛化法律责任形式,影响公民正当权利 公民因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均为法律所规定。要防止实践中出现的泛化法律责任方式,对公民合法权利进行无根据限制。比如因与医疗机构发生矛盾,对公民就业、升学、社会保障及其他合法权利进行限制。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责任,民事案件追究民事责任,若是跨越法律界限追究责任,则有执法过度的嫌疑。 三、政府对医患双方应当公平对待 医患纠纷矛盾突出,并非一方的责任。几年来,我们通过相关案例可以发现,矛盾双方均存在一定问题。排解矛盾,应当秉持中立立场,不应预设偏向意见。只有对矛盾各方公平对待,才能体现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