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smbb三马保保 百万住院100种重疾住院垫付 一般医疗保险金300万人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险金300万人 重大疾病保险金1万人 年度免赔额1万人 149元年起 住院垫付服务 您看病,我买单,解决压力山大的经济烦恼! 重疾专家病房 根据客户病情,协助入住专家病房 专家门诊预约 根据患者病情,协助预约专家门诊 重大疾病二次诊疗服务 权威专家提供诊疗建议 重疾手术安排 根据患者病情及诉求,协助优先手术安排 产品介绍详细说明评价常见问题: Q:哪些医院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 A:被保险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给付。 Q:住院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A: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不包括急诊留观室治疗),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Q:什么是等待期? A: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将不会获得赔付。这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明知马上发生保险事故而投保,比如带病投保,这样将会损害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本产品等待期只有30天,在下一保单年度您连续投保时将不会重新计算等待期。查看全部详细说明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符合续保条件可续保至100周岁。 2、购买份数:本保险每人限购1份,若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买多份,则只按照一份进行赔付。 3、本产品仅承保职业类别为13类的人员,职业类别请参照《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08版)》。 4、疾病观察期: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时,疾病观察期为30天。详见条款。 5、免赔额:年免赔额1万。 6、本产品就诊医院范围为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7、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按照60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 8、如您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不幸发生保险事故,请在48小时内通过热线电话95500报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接到您报案后的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指导并协助您办理理赔事宜。 9、保险期间内您可享受的增值服务包括: 1)住院垫付服务(不限次数); 2)特定疾病及重大疾病绿色通道服务,包括:专家门诊(1次)、专家病房(1次)、专家手术(1次); 3)重大疾病二次诊疗服务(1次)。 注:若您续保本保险,增值服务可继续享受,服务内容与上一保单年度相同。住院垫付服务的医院网络请详见官网,若您在我司垫付医院网络接受治疗,按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提前垫付。以上增值服务由太保集团旗下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您可致电健康服务专线10108686咨询服务详情。 10、本产品为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报备产品名称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高额医疗保险(H2020A)条款,注册号为C00001432512020041604552,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该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 11、本产品由诚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面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 产品等待期 本产品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起始日自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遭受意外、因患疾病或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指定医疗机构 指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具体请见本产品条款或保单特别约定。 非保证续保 本产品为非保证续保产品。 费用补偿原则 本产品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被保险人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任何途径获得补偿的,我们在各项责任限额内给付保险金时以扣除上述所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金额为限。 犹豫期 本产品不含犹豫期。如您申请解除本合同,将按合同规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同时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 理赔说明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