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结论:周琦从澳洲NBL返回CBA时,周琦将获得自由身! 再讲理由(周琦和新疆的历史不再多说,想了解的可以自行搜索): (一)截止到2021。09。08,有几个公认的结果:2018。12。17,周琦从NBA返回;2018。04。27,CBA裁定周琦与新疆签署的合同依据原42规定,需要与新疆签署2;按照当时20192020赛季的规定,该2合同为B类合同;2021。06。07,CBA公司发布了《20212022赛季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下称CBA规定);2021。06。30,新疆按照CBA规定,向周琦提供了D类顶薪合同;2021。07。31,周琦与新疆的B类合同到期; 第一部分结论:新疆依据CBA规定,拥有周琦在CBA的D类独家签约权,并且在2021。7。1之前向周琦提供了D类顶薪合同(也即顶薪强行留人);周琦如果想继续打CBA,必须签署该份D类合同; 《20212022赛季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第40条如果周琦不签,该D类独家签约权保留直至新疆放弃; 《20212022赛季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第44条从CBA裁定结果看,CBA支持该D类独家签约权。 (二)2021。08。31,CBA新赛季注册期结束,周琦和新疆未签署合同,新疆没有给周琦注册 第二部分结论:周琦无法参加CBA20212022赛季。 (三)2021。09。08,周琦官宣加盟澳洲NBL;合同为11,第2年周琦有球员选项 第三部分结论:周琦最早可以在20222023赛季重返CBA。 (四)假设时间点为2022。06。30:周琦于2022年6月决定重返CBA,CBA规定(上述20212022赛季版)在未来无大幅变化 1。新疆若想留下周琦,需按CBA规定第84条(三)款,依据原B类合同类型,依照境外非顶级联赛的相关要求签署新合同; 《20212022赛季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第84条 2。新疆仅能开出B类合同,失去D类独家签约权,无法开出D类合同,仅有报价和匹配权 依据第84条(三)款2点,澳洲NBL为境外非顶级联赛,周琦返回CBA后,原合同为B类,新疆只能依为周琦开出B类合同报价,且只有匹配权! 《20212022赛季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第84条(三)款2点 3。届时,其他CBA俱乐部,可为周琦开出D类顶薪合同,且新疆无法匹配!从而周琦获得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