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 2)化粪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粪池宜设置在接户管的下游端,便于机动车清掏的位置。 b。化粪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并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 3)化粪池有效容积应为污水部分和污泥部分容积之和。其计算参数符合下列规定: a。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应按《建规》表4。8。61确定。 b。污水在池中停留时间应根据污水量确定,宜采用1224h。 c。污泥清掏周期应根据污水温度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宜采用312个月。 d。新鲜污泥含水率可按95,发酵浓缩后的污泥含水率可按90计算。 e。污泥发酵后体积缩减系数宜取0。8。 f。清掏污泥后遗留熟污泥量的容积应按污泥部分容积的20计算。 g。化粪池实际使用人数占总人数的百分数可按《建规》表4。8。62确定。 4)化粪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粪池的长度与深度、宽度的比例应按污水中悬浮物的沉降条件和积存数量,经水力计算确定,但深度(水面至池底)不得小于1。3m,宽度不得小于0。75m,长度不得小于1。0m,园形化粪池直径不得小于1。0m。 b。双格化粪池第一格的容量宜为计算总容量的75;三格化粪池第一格的容量宜为总容量的60,第二格的容量宜为总容量的20。 c。化粪池格与格,池与连接井之间应设通气孔洞。 d。化粪池进口、出口应设置连接井与进水管、出水管相接。 e。化粪池进水管口应设导流装置,出水管口及格与格之间应设拦截污泥浮渣的设施。 f。化粪池池壁、池底应防止渗漏。 g。化粪池顶板上应设有人孔和盖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