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邮储银行(01658)发布公告,该行与邮政集团就该行委托邮政集团通过代理网点办理部分商业银行业务订立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代理银行业务包括: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及吸收外币个人存款业务;及代理网点提供的结算类金融服务、代理类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合称代理银行中间业务)。 2011年该行和邮政集团经协商在综合考虑成本等因素,并参考该行前身历史上形成的代理储蓄存款加权平均净利差,以初始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1。50为基础实行固定费率、分档计费的定价模式。因此,2016年该行和邮政集团同意为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设定初始上限1。50。 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约定,本次储蓄代理费定价被动调整被触发后,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更新为2021年,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之前十个会计年度相应更新为20122021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此期间的平均净利差为2。16,作为新的比较基准;适用的触发幅度具体比例维持24不变。未来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净利差高于2。68或低于1。64时将触发被动调整。 长期以来,代理储蓄存款对该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该行资产负债规模增长、盈利水平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代理储蓄存款为该行提供长期、稳定以及成本相对较低的资金来源,充实存款基础,代理金融人民币8。2万亿元的个人存款有力支撑了该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为资产投放和资金运用提供了坚强保障,增强了该行持续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的能力;同时,代理储蓄存款促进该行个人客户数量与管理个人客户资产(AUM)规模不断增长,该行约69的个人有效客户、78的个人存款、77的个人客户AUM来自于代理金融,对该行践行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