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发现,8月份,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两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合计执行标的11563420元。 其中,8月2日,案号为(2022)鲁0212执3466号,案件因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与威海冠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产生,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6978380元。8月29日,案号为(2022)沪0115执20913号,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4585040元。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成立于1952年,中国建筑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景龙。 据天眼查了解,该企业风险等级为高级,风险信息14001条;有法律诉讼420条,涉案总金额1。4148871097亿元;涉诉关系389条,开庭公告299条,立案信息18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