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是指法院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