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若干规定 律师解答: 放纵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构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相关法规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二十六) 其他人还看了: 工伤职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单位经济补偿金吗 当涂打官司请律师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