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1980年12月生,祖籍湖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12级EMBA学员,历任《中国商报》首席记者,《新京报》核心报道记者、深度报道部主编,《财经》杂志副主编兼任《LENS视觉》杂志副主编。 这些头衔都是高大上的存在;从他的微博,今日头条粉丝量来看,也是挺有影响力的。 这应该属于公众人物了。 10月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通报显示,2021年10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岁,新浪微博名罗某平)并展开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罗昌平于10月7日发布致歉声明,寥寥的几个字说是深刻检讨,写诗呢?有点牵强了。 这个网友们会买账吗?全国人民能答应吗? 16个小时前,罗昌平微博号已经被新浪微博关闭了。对于罗昌平微博号被关闭,网友纷纷表示赞,评论也是一边倒的支持。那么网友会问了,罗昌平究竟说了什么呢? 罗昌平的东家,新京报在罗昌平微博号被关闭的几乎同时,也通过微博表明自己的立场,转载了警情通报,并表示: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我们来还原一下罗昌平的言论,10月6日9点38分,微博号罗昌平发布了下面的一些言论。下面画红线的,罗昌平这个言论涉嫌对冰雕连的英烈进行侮辱。 抗美援朝的英雄烈士是不容亵渎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就是勇者,更是英雄,他们是为家人而战,为祖国而战,为正义而战。英雄们正是有这样的信仰,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抛家舍业,背起行囊,远走他乡;为了祖国人民的和平幸福,抛头颅,洒热血。多年以后却遭到这样的侮辱,凡是对英烈不敬的行为和言论,全国人民都不答应。 试问,没有这些英烈,我们大家现在能在这里安逸地写着文章吗?让侮辱英烈者付出应有代价 中纪委发文:让侮辱英烈者付出应有代价! 关于英烈名誉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