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则杭州联合调查组为落款的通告来了。 由杭州日报官媒发出情况通报: 1。通告称:蓝色钱江防火案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的,未发现林某斌参与此案。 2。网络中很多谣言。 包括很多网上疯传的信息是捏造出来的,具体见截图。 3。针对林某斌诈捐、税务等问题会认真调查。 各位瓜友如何看?宋祖德先生的信誓旦旦如何解释? 大家知道宋祖德一直就林某斌哥哥是有案底,还称去过其老家。这还能信吗? 小编还查了一下诽谤罪: 诽谤罪〔fibngzu〕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起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而在民事方面,如果宋祖德侵犯了林生峰的名誉权,还需要赔偿并公开道歉。 各位瓜友如何看?还是宋先生用洗剪吹 就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