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老杨和烧饼 一个精神小伙小王,偷情被拦屋内后跳窗身亡,他倒是不怎么安详地走了,可是拦他的老杨却遭殃了。 被判刑不说,对方家属还想要置他于死地,不光要他偿命,还要增加赔偿,往死里赔,可谓是又要命来又要钱。 不过奇怪的是,整个处理过程都没看到另一个当事人,也就是那名离职的女员工。不知道她是伤心难过去了还是害怕躲起来了,很有点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感觉。 我说啊,也就是这老杨运气不好,你卖啥不行?非得卖饼? 还遇到了一个小王,那女员工姓不姓潘还不知道,就算她自己不姓潘,家里就没有姓潘的长辈?祖上也没有?值得推敲。 尔虽不杀伯仁,伯仁由尔而死 咱先不管他或者她姓啥,情是偷了,人也跳没了。 小王的亲友团这时候冒出来了,搞出一些关键词:猝然离世、老年丧子、支离破碎、陷入困难、沉重打击啪啪啪啪啪,这个五连击打得老杨晕头转向,不知所措。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晚了,组织上要处理他。 杨嫂就不服气了,你小王擅闯民宅做苟且之事,有可能还顺手牵羊,我家老杨正准备向组织汇报,你就畏罪自杀,这不讲武德啊。 按照传统程序的点到为止,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尽到了良好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怎么还被处理了?程序没对啊。 有什么不对?诸子也说了:尔虽不杀伯仁,伯仁由尔而死。 事情就这么定了。 左右为难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很多人对老杨的处理不怎么满意。当然,除了死者家属或朋友之外,大多数都是不满意组织上把老杨给办了。 其实我也不怎么满意,不过不满意归不满意,事情已经定了,该怎么办还得怎么办。 那么问题来了,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是管还是不管?管吧,要是又要跳楼或者寻死怎么办?那岂不是倒蚀了一把米?比如老杨,馅饼也卖不成了,还要赔钱、坐牢,倒霉啊。不管吧,万一员工宿舍东西丢了怎么办?又或者是任其恶劣发展?有违道德良知不说,这要是再遇到迷信者,还可以把事情扩大到影响人生。看看武大,他不是不想管潘金莲跟西门庆,他是管不了,索性就不管了,最后不也落得个悲惨的下场吗? 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这到底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