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风云之声提升思维层次 【导读】 在为战后德国制定了去工业化的摩根索计划之后,美国政府继续以严谨的工程师精神,制订了详细周密的阉割计划,也即参谋联席会议第1067号决议(JCS1067),具体指导二战后驻德美国占领军的行动准则。这个1067号决议的要点包括: 1。决议初稿45年4月,大部内容已为8月的《波兹坦公告》所采纳。 2。占领不是解放,对德国人不用客气,一切为摧毁德国军工能力服务。 3。控制公共信息、舆论和教育。 4。不要试图恢复乃至加强德国的经济。 5。生活必需品实行配给制,供应以不引发骚乱,危及占领军为底线。德国人要靠自己的劳动和资源求活;经济活动主要利用德国自己的资源,控制进口并将德国人的消费减至最低程度,多出部分供应占领军、他国人员、以及战争赔偿。不许采取行动使德国人的生活水平高于邻国。 6。尽力扩大德国农业产出,同时禁止德国生产商船、合成橡胶、石油、铝、镁、钢铁、化学品、非有色金属(排除铝镁)、机床、无线电和电子设备、汽车、重型机械和重要部件。 7。所有对外贸易由控制委员会集中管理。 JCS1067号决议的原文链接,可见美国驻德大使馆网站:https:usa。usembassy。deetextsga3450426。pdf 【译文】 致美国占领军总司令关于在德军事政府的指令;1945年4月(参谋长联席会议第1067号令)前言 在向美国民众公布下列阐述美国在德军事政府政策的指令时,首先应简要说明在给艾森豪威尔将军(GeneralEisenhower)发出该指令时的情况。 该指令最初于1945年4月发布,其目的有二。作为艾森豪威尔将军所率美国军队占领的德国地区的军事政府的指导。与此同时,要求艾森豪威尔将军敦促盟国管制理事会采取这些措施,以便在德国各地执行。 在管制理事会(ControlCouncil)商讨这一指令之前,杜鲁门总统(PresidentTruman)、艾德礼总理(PrimeMinisterAttlee)和斯大林大元帅(GeneralissimoStalin)在波茨坦会面,并发表了一份公报,阐明了各方商定的控制德国的政策。这一公报于1945年8月2日公布。因此,该指令应在波茨坦所枚举的政策基础上来解读。特别是其关于裁军、经济和金融事项的规定。有关赔付的规定应与关于在控制初期如何对待德国的《波茨坦协定》的类似规定和《波茨坦公报》所载的关于赔付的约定一并解读。该指令中所载的许多政策声明实际已被《波茨坦协定》所采纳。在《波茨坦协定》中的某些政策声明与指令中相同主题的政策声明有出入的情况下,以《波茨坦协定》所载政策为准。《波茨坦协定》对指令中涉及的政策问题未提及的,由指令继续作为艾森豪威尔将军在德美占区统治的指导。1。指令目标及范围 你作为美国驻德占领军总司令收悉该指令。你将代表美国担任管制理事会成员,并负责管理以占领和管理目标而划分给美国的一个或几个区域内的军事政府。该指令概述了在盟国远征军最高指挥官联合指挥结束后,为你在这两项任务中提供指导的基本政策。 该指令规定了德国战败后初期的政策。所以,该指令并非是在德军事政府关于在战后世界中对待德国政策的最终声明。因此在指令执行期间,非常关键的一点是你须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对美占区的经济、工业财务、社会和政治情况进行不断调查,以获悉调查结果及可在其他国家占领区内所进行的其他调查的结果。开展的调查可作为确定前述管制措施的变化以及为促进美国的基本目标而逐步制订和发展的政策的基础。参谋长联席会议将根据需要向你发出其他指令。 作为管制理事会的一名成员,你应敦促其他占领国采纳本指令中规定的原则和政策,在管制理事会同意之前,你应在美国占领区内遵守此等原则和政策。英国、苏联和法国占领军总司令预计会收到实质类似的指令。第一部分:一般性的和政治性的指令 2。军事政府基础 a。在德军事政府的权利、权力和地位基于德国无条件投降或彻底失败的基础之上。 b。根据下文第3段的规定,根据你的职位,在你所指挥的部队所占领的地区,你享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这项权力将被广泛引申,包括在军事紧急情况下和稳固的军事政府的目标方面采取你认为必要的、适当或可取的一切措施的权力。 c。你有权发出公告且发出公告持续有效,在你所占领区内由盟军指挥官截至目前发出的公告、命令和指示均可根据你的决策变更。你可视情况,听从盟国远征军最高指挥官的行动授权,除非该授权与此或日后的指令冲突。3。管制理事会和占领区 a。在德管制理事会由四国总司令组成,共同行动,根据德国管制机制协定,该理事会将是对德最高管控机关。为管理军事政府,德国被划分为四个占领区。 b。管制理事会就对德国有整体影响力的事项,制订政策、程序及行政关系的权力在德国全境至高无上。在美占区内,你须执行并支持管制理事会商定的政策。对于尚未商定的政策,你须根据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该指令及其他指令行事。 c。德国的事务管理应以分散政权及行政结构和发展地方政府权限为目标。为此,你应鼓励区域、地方和市政机构行政机关实行自治。德国的经济结构也应分散。但是,管制理事会可在为实现于此所述目标所需的最低限度内,对下列事项实行集中管理或中央管制:(a)铁路、通讯和电力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b)财政和外交事务;(c)必需品的生产和分配。 d。管制理事会应采取程序实现必需品在各占领区的公平分配,而你应在美占区内促进其公平分配。在管制理事会缺乏应对相互冲突的政策的情况下,你可直接与一名或多名占领区司令就这些占领区的关切事项进行交涉。 e。在管制理事会制定关于平民在占领区之间旅行和活动的统一政策和程序之前,不得允许平民在未获得你授权的情况下离开或进入美占区,有特殊目的并获得你的批准的除外,在美占区内的德国人不得离开德国。 f。在每一个占领区的军事政府人员,包括处理德国任何中央行政机构区域和地方的分支部门的人员,均需由所在占领区司令选定,可能由其他三个占领区司令指派的联络官员除外。各司令在德国全境对其指挥的武装力量成员和陪同人员拥有专属管辖权。 g。管制理事会应负责促进断绝奥地利和德国之间所有的政府及行政联系,并消除德国在奥地利的经济影响。应不遗余力协助在奥盟国当局,使其实现上述目标。4。在德军事政府的基本目标 a。应让德国人明白,德国的无情战争和狂热的纳粹抵抗已经摧毁了德国经济,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混乱和痛苦,德国人不能逃避他们给自己带来的责任。 b。对德国的占领不是为了解放,而是作为一个战败国。你的目标不是压迫,而是占领德国,以实现盟国的重要目标。在你的工作和行政管理中,你应做到公正但是坚定而冷漠。你须强烈反对与德国官员和平民亲善。 c。盟国的主要目标是防止德国再次成为世界和平的威胁。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步骤是消灭各种形式的纳粹主义和军国主义,直接逮捕战犯并予以惩罚,弱化德国工业并解除德国武装,持续控制德国发动战争的能力,最终在民主的基础上准备重建德国政治生活。 d。盟国的其他目标是执行赔付和恢复方案,为遭受纳粹侵略的国家提供救济,并确保盟国战俘和难民得到照顾和遣返。5。经济控制 a。作为管制理事会成员和美占区司令,你将遵循的对德控制原则如下,可对德国经济施以强制控制,以实现上述第4款所列目标,或是在为保护占领军安全和满足其需要,保证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维护,以避免产生会危及占领军的饥饿、疾病或动乱具有重要意义的情况下对德国采取控制措施。在执行赔偿计划时,对德国人基本生活条件的支持,不可高于任何毗邻国家的生活条件。 b。在实施和维持你或管制理事会所规定的控制时,德国当局应在尽可能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根据命令宣布和实施这些控制。因此,应让德国人民明白,实施控制以及任何扰乱控制的责任将由他们自己和德国当局承担。6。去纳粹化 a。管制理事会应颁布公告解散纳粹党及其部队、附属团体和监督机构,以及作为政党统治工具而设立的一切纳粹公共机构,禁止其以任何形式死灰复燃。你须确保该政策在美占区迅速生效,并尽一切努力防止任何此类组织以地下、伪装或秘密形式重组。被解散的党派组织所提供的非政治性社会服务的责任,可由管制理事会移交给适当的中央机构,也可由你移交给适当的地方机构。 b。管制委员会应该废除一切旨在建立国家社会主义政体和希特勒政权基础的法律,以及所有以种族、民族、信仰或政治意见为由设立的导致歧视的法律、法令和规章。你将在美占区废除此等法律、法令和规章。 c。所有不仅是名义上参与纳粹党活动的纳粹成员,纳粹主义、军国主义所有活动的支持者和其他所有敌视盟军目标的人员将被从公职中剔除、不得任职于准公共和私营企业的重要岗位,这些企业包括(1)公民,经济和劳动组织,(2)德国政府或细分机构有重大经济利益的企业和其他组织,(3)工商业、农业、金融业,(4)教育,(5)新闻出版单位和其他新闻宣传单位。任何人(1)从地方到国家各级纳粹党中及其下属组织,或在任何助长军国主义学说的组织中担任公职或活跃其中的,(2)确定授权或参加任何纳粹罪行,种族迫害和歧视的,(3)宣誓信仰纳粹主义,或种族主义和军国主义信条的,(4)自愿向纳粹党或者纳粹党官员、领导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实质性精神、物质支持和政治援助的,将被认为是不仅是名义上参与纳粹党活动的人员和纳粹主义、军国主义的支持者。上述人员不得因行政需要、方便或权宜而留用于上述任何职类。 d。由纳粹党及其部队、附属团体和监督机构拥有或控制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和第8款规定要逮捕的,在美占区发现的所有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动产和不动产,在管制理事会或更高机构作出最终处置决定前,将由你控制。 e。所有与纳粹成立相关的档案、纪念物和博物馆,或致力于永久化德国军国主义的博物馆,在管制理事会作出处置前,将由你控制并扣押其财产。 f。对于下列机构所属或掌控的记录、计划、书籍、文件、证件、档案、科学、工业和其他信息及数据,你应给予特别保护,防止其免受破坏,并由你控制: (1)德国中央政府及其分支机构、德国军事组织、从事军事研究的组织及其他可能的政府机构; (2)纳粹党及其部队、附属团体和监督机构; (3)所有警察组织,包括治安警察和政法警察; (4)纳粹党及其人员控制的重要经济组织和工业机构; (五)从事种族、政治、军国主义或类似研究、宣传的研究机构、特殊部门。7。非军事化 a。在美占区,你应确保德国武装部队的所有单位,包括半军事组织被解散,迅速解除其人员武装并进行控制。在收到他们的最终处置决定之前,你须逮捕和拘留所有第8款规定的军事人员。 b。管制理事会应宣告,在美占区,你应解散所有军事和半军事组织,包括总参谋部,德国军官团,后备部队和军事学院,及所有可能以维持德国军事传统为目标的团体。 c。没收或销毁所有武器、弹药和战争工具,并停止其生产。 d。按照本指令其他条款所述,采取适当措施摧毁德国的战争潜力,。8。嫌疑战犯和安全逮捕 a。在收到关于阿道夫希特勒、其纳粹同伙、其他战犯以及所有参与策划或实施涉及或导致暴行或战争罪行的纳粹集团分子的进一步指示之前,你应搜查、逮捕和扣留他们。 b。在你设立一个适当的半司法机构进行审判前,你可逮捕并拘留任何可能危及你目标实现的嫌疑人,对于获批可逍遥法外的人员也不例外。以下是为执行该项政策而将被逮捕的人员类别的部分名单 〔注:以下是该指示中关于纳粹战犯和其他将被逮捕者的详细名单。其中一些人尚未被找到。有人认为,此时公布这些人员类别将会打草惊蛇,不利于在合适的时候对其进行逮捕和惩罚。因此,此类别清单目前暂不公布。〕 如果根据你在德国所遭遇的情况,你认为这些类别内的某些人员无法立即适用这一待遇,你应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向军事政府报告你的理由并提出建议。如有需要,你可推迟逮捕你已报告过的人员,等待参谋长联席会议向你传达决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基于财富或政治、产业、其他等级或地位对任何被逮捕人员做出任何区分或是给予特殊考虑,不论逮捕方式或是拘留条件。在你的裁量范围内,出于情报或其他军事原因,你可以做出你认为适当的例外处理。9。政治活动 a。除非得到你的授权,否则不得支持任何形式的政治活动。你须确保美占区军事政府不会为任何政治团体服务。 b。禁止以任何形式传播纳粹主义、军国主义或泛德主义。 c。禁止德国的军事游行、政治游行、平民游行或体育游行。 d。在军事利益不受前三条分款和第10款的规定影响的情况下,可允许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尊重所有符合军事规定的宗教机构。10。公共关系和公共信息控制 作为管制理事会成员,你应努力就涉及(a)德国公共信息媒体的控制,(b)认可外国记者,(c)新闻审查制度,(d)涉及管制理事会事务的官方新闻公报的发布等事项的统一或协调政策达成一致。美国就此类事项的政策将另行发送给你,你应在管制理事会的谈判中遵循这些政策。11。德国法院 a。立即废除所有特别法庭,包括人民法院和特别法院,以及纳粹党及其部队、附属团体和监督机构的所有法院和法庭。 b。除之前根据军事政府命令重新设立的法院外,关闭所有普通刑事、民事和行政法院。在消除所有纳粹标志和人员后,你可允许在美占区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在你认为适当的法规、监督和控制下恢复运作。对超出美占区以外的领土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只有在管制理事会明确授权并在其管制、监督和控制下才能重新开庭。在监督和控制权力包括审查和否决德国法院的决策的权力。12。警察 除德国刑事警察之外,废除所有的安全警察之构成,如盖世太保(Gestapo)和党卫队保安局(SicherheitsdienstderS。S。)。清除刑事警察和普通警察中的纳粹人员,并在军事政府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利用。13。政治犯 在符合军事安全和有关个人利益的前提下,你可释放在美占区内因种族、国籍、信仰或政治观点而被羁押或拘留的所有人,并将他们视为难民。你应作出规定,对可能涉嫌重大种族、宗教或政治迫害嫌疑的刑事罪行的定罪进行审查,以及在美占区内因刑事罪行被监禁但为充分服刑的情况。14。教育 a。除之前由盟国当局重新建立的教育机构外,关闭美占区内的所有教育机构。并永久关闭诸如阿道夫希特勒学校(AdolfHitlerSchulen)、纳波拉学校(Napolas)和奥登斯堡学校(Ordensburgen)等纳粹教育机构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内的纳粹组织。 b。着手建立一个控制德国教育的协调体制和积极的重整计划,以彻底消除纳粹主义和军国主义信条,鼓励发展民主思想。 c。在消灭纳粹分子后,你可允许尽早重新开放初级学校、中级学校和职业学校。不得使用和开展未脱离纳粹主义和军国主义信条的书籍和课程,管制理事会应制订方案,以重新开放中学、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在纳粹内容和分子被消除后和管制理事会会制定出相应计划前,你可在美占区内制定和实施临时计划,在任何情况下,你可允许重新开放相应教育机构和部门以提供你认为有必要或有益于军事政府管理和占领目标的培训。 d。对于教派控制的德国学校等问题,或德国学校的宗教教育等,军事政府不予干涉,在需要确保这些学校的宗教教育与管理等符合盟国等与清除有关人员和课程设立的规定的情况下除外。15。艺术与档案 根据上文第6款的规定,你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以保存历史档案、博物馆、图书馆及艺术品。第二部分:经济总体目标及控制方法 16。你应确保管理和控制德国经济的方式符合本指令第4、5款所述基本目标。在你采取为实现弱化德国工业所必需的全面管制的情况下,方可实行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所必需程度的经济管制。除为实现这些目标可能需要采取的措施外,不得采取(a)寻求德国经济复兴,或(b)旨在维持或加强德国经济的措施。 17。为在最大程度上不妨害本指令中第4、5款中所述目标的成功执行,你可指挥德国当局和机构以确保其执行其任务,也可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惩罚其违规行为。 为此,你可向任何德国机构和行政服务处赋予你认为必要的适当权力;但前提是你必须始终严格遵守本指令关于纳粹组织、机构、原则、特征和行为的去纳粹化、解散或清除的规定。 在必要的范围内,你将设立不依赖与德国当局和机构的行政机构,以执行或保证第19、20、30、31、32、39和40款规定的执行和为实现弱化工业目标所必需的任何其他措施。 18。为最大限度地分散德国经济的结构和管理,你可 a。确保在地方和区域基础上尽可能大的范围内采取维持或恢复必要公共设施和工农业活动所需的行动; b。管制理事会不得建议或批准对德国经济实行集中管理,除非该集中管理对于实现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必不可少。不应允许下放行政权力以免妨碍管制理事会就经济政策最切实可行的措施达成一致。 19。你应建立或维护执行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所需的统计记录和报告。 20。你应开展适当调查,以帮助你实现占领目标。特别是,迅速对美占区的供应品、设备和资源进行调查。努力促使管制理事会迅速达成对其他占领区进行类似调查的同意,敦促采取适当措施以协调上述以及今后在各占领区进行的其他调查的方式和结果。你将使管制理事会、美国赔偿委员会代表(UnitedStatesRepresentativeontheReparationCommission)和其他有关当局通过中期报告或其他方式继续知悉目前所获得的资料。德国生活水平 21。你应评估所需物资的需求,以防止可能危及占领军的饥荒或大规模流行病等内乱。评估所需物资不含德国人所需物资在内。采取所有可行的经济和管辖措施以确保德国资源的充分利用,将消耗控制到最低限度,以便严格限制进口,盈余可用于占领军、难民和盟国战俘及赔付。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使得德国基本生活水平比现有任何一个邻近盟国高,当此类措施有助于提高任一临近盟国的基本生活水平时,你将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德国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高于现有的任何一个邻近盟国。 22。你应促请管制理事会在德国全境实行统一的配给比例,在各占领区之间公平分配基本物品,向盟国提供净盈余,进口不应超出德国整体的净赤字。劳动、健康及社会保险 23。你应允许雇员按照民主路线自我组织,但须遵守必要的保障措施,以防止纳粹或军国主义势力以任何名义长期存在或任何敌对占领军目标和行动的集团的存续。 24。你可允许雇员和雇主之间就工资、工时和工作条件以及建立解决劳工冲突的机制进行自由集体谈判。集体谈判须限于工资、工时和其他控制,如有,由你指示制定或恢复。 25。根据本指令第48款的规定,你有权指示德国当局维持或重建非歧视性的社会保险和贫困救济制度。 26。你有权指示德国当局维护或重新建立他们也可使用的医疗服务和设施。农业、工业和国内商业 27。你应要求德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手段,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产出,并尽快建立便于收集和分配农业产出的有效机制。 28。你应指示德国当局利用大型地产和公共土地,以便于德国人和其他国家人员的居住、定居或增加农业产出。 29。你应保护所有工厂、设备、专利和其他财产,和所有对德国战争及经济具有关键作用的德国大型工业企业、贸易和研究协会的书籍和记录,并根据本指令或其他指令或管制理事会的决策维持对其的处置。对其中的研究和实验机构,应尤其关切。 30。为解除德国武装,管制理事会应 a。防止生产、进口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和发展所有武器、弹药和战争器具,以及所有类型的飞机,以及为用于其中而专门设计或生产的所有零部件和成分; b。防止生产商船、合成橡胶和石油、铝和镁以及任何其他产品和设备,随后你将收到指示; c。扣押和保护用于生产本款所列项目标一切设施,并按下列方式处置: (1)移除所有需赔付费用的设施;(2)凡特别适用于本款规定项目生产的,且不属于德国人被允许的工业中通常使用类型的设施(如有疑问,须以销毁方式解决),则应销毁所有未转让而须赔付的设施;(3)按照后续发给你的指示定夺处理。 在管制理事会达成协议之前,你应在美占内采取这些措施。在未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获得美占区军事政府具体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推迟执行a、b项的禁令及c项的指示,在你自由裁量权内的除外。在等待参谋长联席会议根据你可能提出的延期建议采取行动前,你可在必要的最低限度内允许生产合成橡胶、石油、铝和镁以达到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 31。作为解除武装的另一项措施,管制理事会应 a。从一开始,即禁止一切研究活动,并关闭所有实验室、研究机构和类似技术组织,对保护公共卫生所必要的实验室、研究机构和类似技术组织除外; b。革除与建造德国战争机器有关的所有实验室和相关机构,从一开始,即保卫这些实验室并拘留与你技术调查有关的人员,然后移除或销毁其设备; c。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恢复科学研究,但只有经过仔细调查确定计划研究不会有助于德国的未来战争潜力,并具有适当的规定,其(1)明确所允许的特定类型的研究,(2)排除进一步的研究活动中任何曾在德国战争的研究中担任关键职位的个人,(3)频繁检查,(4)要求自由披露研究结果;(5)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对违规机构处以严厉的处罚,包括永久关闭违规机构。 在管制理事会同意之前,你应在美占区内采取这些措施。 32。在盟国就可用于军工生产的德国工业的赔付及控制或消除问题达成最终协议之前,管制理事会应 a。禁止和阻止生产钢铁、化学品、有色金属(不包括铝和镁)、机床、无线电和电气设备、汽车、重型机械及其重要部件,本指令第4、5款所述用途除外。 b。除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外,禁止以及阻止修复上述工业的厂房和设备; c。保护上述工业的厂房和设备,并在赔款账户上进行转移。 在管制理事会达成一致之前,一旦有机会审查和确定为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所必需的生产,你可在美占区内实施这些措施。 33。对于允许除第30、32款中提及设施外的设施变为生产轻工业产品的这一政策,管制理事会应予采纳,条件是此变更对后续在赔付账户上移除厂房和设备不造成影响,并且不需要本指令第4、5款中所述目标所需的其他任何进口物品。在得到管制理事会的同意之前,你可允许在美占区内进行此变更。 34。在不违反第30、32款规定的情况下,管制理事会应确保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为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提供最低限度的便利。 a。修理和恢复必要的运输服务和公用事业; b。应急维修和建造平民所需最低限度范围内的住房; c。生产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所需的煤炭和任何其他货物和服务(不包括第30、32款所规定的货物,除非有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获得的军事政府特批的促进生产的措施)。 在管制理事会达成一致以前,你须确保在美占区内采取上述措施。 35。你将以占领区司令和管制理事会成员的身份,采取相应措施以实现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所必需的各占领区间货物和服务的公平分配及流动。 36。你应禁止所有卡特尔或其他私人商业调度和类似卡特尔的组织,包括具有公共或准公共性质的组织,如提供包括生产、价格、技术信息和流程的独家交换以及销售区域的分配在内的营销条件的管理的经济团体。上述解散组织的必要公共职能应由经批准的公共机构尽快实现。 37。美占区军事政府的政策是分散德国工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为协助执行这项政策,你应对联合企业、合并企业、控股公司和联锁董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建议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与美占区军事政府沟通。你应努力争取管制理事会的同意,在其他占领区进行此项调查,并努力在各占领区协调该调查的方法和结果。 38。在适当考虑到第4款a项的情况下,管制理事会应采取必要政策,以防止或制止某种性质或方面的通货膨胀,以避免危及占领目标的实现。特别是管制理事会应指导和授权德国当局维持或建立对价格和工资的管制,并为此采取必要的财政和金融措施。在管制理事会达成协一致之前,你将确保在你占领区内采取你认为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抑制通货膨胀不应成为进口供应品的额外理由,也不应成为为执行赔付、非军事化和弱化工业计划而限制拆除、销毁或缩减生产设施的额外理由。电力、交通和通信 39。作为管制理事会成员和占领区司令,你应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 a。电力、交通和通讯设施按照执行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的方式进行; b。禁止及阻止德国航空公司生产、维护或操作任何类型的飞机。 为实现第4、5款所述目标,由你决定对电力、运输和通信的集中控制和管理的程度,并敦促管制理事会建立此程度的集中控制和管理。对外贸易和赔付 40。管制理事会应对所有与外国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实行集中管制。在管制理事会达成一致之前,你应在美占区内实施适当的控制。 41。作为管制理事会成员和占领区司令,你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 a。为执行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实施对外贸易管制; b。允许并向德国提供的进口货物限于实现第4、5款所述目标不可避免地所需进口货物; c。除非盟国政府特批,否则禁止向盟国以外的国家出口。 42。作为管制理事会成员和占领区司令,你应采取措施,禁止德国公司参与国际卡特尔或其他限制性组织和事务,并命令立即终止德国企业在此类卡特尔、组织和事务中的所有现行参与。 43。你应在美占区内执行盟国协议中的补偿及赔付计划,并寻求管制理事会就可能需要应用于德国全境范围内以确保这些计划的执行的任何政策和措施达成一致。第三部分:金融 44。你应在金融领域内充分应用本指令他处所述原则,并努力使管制理事会采取统一的金融政策,以实现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除在为本指令所述目标且有必要的情况下,否则不得采取任何旨在维持、加强或运作德国金融结构的措施。 45。管制理事会应按照第4、5款所述目标,在规定范围内,按照下列原则管控德国境内货币的发行和数量以及授信: a。美国部队和其他盟国部队将使用其所拥有的盟国军用钱币和德国马克或硬币。目前在德流通的盟军军用钱币和德国马克和硬币将是法定货币,之间没有区别,互换比率为一个盟国军用钱币对一个德国马克。国家马克和其他德国军事货币将不再是德国境内的法定货币。 b。可允许或要求德国国家银行(Reichsbank)、德国地租银行(Rentenbank)或任何其他银行或机构发行银行票据和货币,发行的银行票据和货币为法定货币;无此授权的,德国的政府或私人银行或机构不得发行票据或货币。 c。可要求德国当局提供马克货币或无成本信贷,其数量应满足占领军的所有费用,包括盟国军事政府的花费,及一定程度上由此产生的补偿,以及被盟国当局征用、没收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用以赔付或补偿目标的私有财产的成本。 在管制理事会达成一致之前,你应美占区内实行下列政策。 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无法获得足够的盟国军事货币和德国马克的供应,或发现使用这种货币不便,你将单独收到与你将使用的货币有关的指示。 在收到进一步指示之前,不得在美占区内宣布或实行任何德国马克与美元及其他货币之间的通用汇率。但在美占区内仅用于支付军队工资和军事会计的汇率将单独通知你。 46。在不违反管制理事会的任何议定政策的情况下,你有权采取下列金融措施,并实施你认为必要的进一步相应措施,以完成占领目标: a。禁止或对订立关于私人或公共证券或房地产或其他财产的转让或其他交易的规定。 b。关闭银行,但在达成令人满意的控制后即刻解除关闭,清除纳粹和其他不良分子,并发布指令以确定在下文第48款e项下将被冻结的账户。 c。在你认为合适的时期内关闭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和类似金融机构。 d。只在为执行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的必要范围内,方可进行一般性或有限性中止。 47。可在可行的最早日期恢复偿还内部公共债务的部分或完全服务,恢复的时间和方式应由管制理事会决定。 48。在不违反管制理事会的任何议定政策的情况下, a。你应禁止: (1)所有军事养老金或薪酬或福利的支付,导致接受者工作能力受限的身体残疾的赔偿除外,其费率不得高于非军事原因造成的类似身体残疾的最低费率。(2)所有公共或私人养老金或其他薪酬或福利的发放或授予: (a)因其是纳粹党,其部队、附属机构或监管机构成员或是提供过服务的,(b)按照第6款规定被撤职的任何人员,和(c)按照第8款规定在被监禁期间或考虑到后续定罪而被永久监禁的任何被逮捕和拘留的人员。 b。你应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所有因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或政治观点而歧视或反对任何人的有关税务或其他金融领域的法律和实践得到修正、暂停、废除直至消除这种歧视。 c。你应要求德国当局负责在税务和其他公共财政领域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恢复税收制度和维持税收收入,并进一步实现第4、5款所述目标。 d。你应全面监督德国的公共开支,以确保其符合第4、5款所述目标。 e。你将扣押或冻结所有黄金、白银、货币、证券、金融机构帐户、信贷、有价值的文献和所有其他资产,避免其成为以下类别:(1)直接或间接,全部或部分由下列所拥有或控制的财产:(a)德意志帝国〔1〕或其任何联邦州〔2〕、大区〔3〕或省、县市或其他类似地方行政区;或上述任一机构所控制的所有公用事业、企业、公共公司或垄断企业;(b)自1939年9月1日以来,在任何时候同盟国交战的其他国家政府、侨民和国民,包括被他们所占领领土的政府、侨民和国民;(c)纳粹党及其部队、附属团体和监督组织、其官员、领导成员和支持者;(d)军事政府禁止或解散的所有组织、俱乐部或其他团体;(e)非德国国籍、包括盟国和中立国政府和德国境外的德国人等不在场物主;(f)任何被纳粹党用于推进其利益或掩盖其活动的公开崇拜、慈善、教育或艺术和科学的机构;(g)根据第8款规定被逮捕者,以及军事政府指定列入名单或以其他方式列入名单的其他人。(2)不论是根据立法或旨在遵循法律形式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的程序,在胁迫或违法没收、处置或抢劫行为下转移的财产。(3)有价值或重要的艺术品、文化资料,不论其所有权如何。 你应采取行动并确保任何被扣押或被冻结的资产只得在你发出许可或其他指示批准后被处理。尤其是在上述第(1)(a)条所述情况下被冻结的资产,你须采取发牌措施,在监督保障该资产时可根据本指令进行使用。在上述第(2)条所述情况下被冻结的资产,你应按照第4、5款所述目标,采取措施及时归还,并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防止纳粹和军国主义影响。 49。所有外汇交易,包括因出口和进口而产生的交易,都应加以控制,以防止德国发展战争潜力和实现本指令所述的其他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管制理事会应 a。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并减少对德国境内外所有种类的德国(公共和私人)外汇和外部资产的占有和控制。 b。禁止一切黄金、白银、外汇和任何形式的外汇交易,但经规定或许可授权的除外。可为完成本指令第4、5款所述目标所需进口直接使用任何出口外汇收益进行支付,管制理事会或其他有关当局核准的目标除外,不得授权其他外汇资产的支出。 c。对所有外汇交易建立有效控制,包括:(1)德国境内人员与德国境外人员之间的财产交易;(2)涉及德国境内人员对德国境外人员所欠或即将到期的债务的交易;(三)涉及进口到德国或从德国出口的任何外汇资产或其他财产形式的交易。 在管制理事会达成一致之前,你将在美占区采取上文a、b和c分项所述措施。因此,根据a项,你应在美占区内减少按照你的命令建立的对德国外汇和外部资产的进行占有和控制的专门机构。你应努力在其他占领区建立起有同一目标的类似机构,并使其尽快合并为一个机构,以在整个德国占领区上行事。此外,你应向美占区军事政府提供关于所有德国外汇和外部资产的全面报告。 50。任何外国人或政府不得向德国或德国人授信,管制理事会在特别紧急情况下批准的授信除外。 51。预计你不会向德国国家银行或任何其他银行或任何公共或私人机构提供信贷。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如此行动,你可采取你认为适当的紧急行动,但无论如何,须向管制理事会报告事实。 52。你须保留相应的账目和记录以反映美占区军事政府的资产运作,并在管制理事会的要求下,向其提供此类信息,包括你所率军队的军费信息、政府的任何定居,占领花费和你军队参与的行动或活动所产生的其他支出。 (国务院:美国外交关系,1945年,第3卷,欧洲咨询委员会;奥地利;德国,p。484) 〔1〕德意志帝国(GermanReich),是德国1871年至1943年的正式国号。〔2〕联邦州(德语:Bundesland),是德国第一级的行政区划,德国实行联邦制,联邦州享有较大的地方自治权力。〔3〕大区(Gaue),纳粹德国于1938至1945年间采用大区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单位,以取代传统的邦(Lnder)。 扩展阅读: 德意志的黑暗森林(一):摩根索计划CHS 文献选编:美国对日本战争罪行和日本生物战的调查报告,19342006CHS 在《科学》杂志上的公开信:调查新冠病毒的起源CHS 美国商人与对华鸦片贸易(18001840)(下):伶仃时代CHS 美国商人与对华鸦片贸易(18001840)(上):贸易的源起CHS背景简介:本文译者CHS为理科博士,科技从业者,专长为计算机技术,有多年海外生活经历,对国外社会有独特的观察。译者授权风云之声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