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手册 第一章总则 一、装修手册之目的 本手册旨在向小区业户提供装修指引及一般资料,以协助业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小区所有用户须按照本手册之有关规则进行装修,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一切未经批准之工程。物业服务中心方面亦会按照《临时管理规约》之授权拟定及不时修订本手册并贯彻执行其内容,以维护小区全体业户之利益。 二、小区楼宇的结构及外貌 任何装修工程均不应影响小区楼宇结构及外貌。业户须将有关之装修图纸、资料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核,以确保有关工程不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其它规则。 三、装修按金 在开始装修前,业户装修公司必须缴交装修押金,作为不损坏小区楼宇设备、公共地方及按照已批核装修图纸进行装修工程的保证金。 四、备注 上述及以后所提及之业户应包括本小区之业主、租客或由业户授权之装修承建商。 第二章图纸审批及装修申请程序 一、报批 业户在准备装修后,需将一份不少于1:100面积比例的装修图纸提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业户需另外备份),保证该项装修并无涉及或影响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用户并无违反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以致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如装修公司代理业户办理报批手续,需提供业户的委托书、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所有装修图纸必须由业户签名方为有效。 二、图纸、资料 业户或装修公司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下列之图纸: 1、平面布置图: 2、墙位改造图:注明拆除墙体位置及新砌墙体的位置及其材料。 3、管道改变图: (1)给排水管道改变图:厨厕管道改变需注明防水施工及接驳改造原有管道之方法及所用材料。 (2)天花布置图:有中央空调室内机的需付图标明风口位置。 (3)空中花园改造图:涉及到防水工程的需注明防水措施及所用材料。 4、电气线路分布图: 三、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业户装修图纸后将立即进行审阅(审阅时间一般为三个工作日),若有任何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设计及工程,物业服务中心将会要求业户作出更改,而业户可能要重新提交图纸。 四、图纸经批阅后将保留在物业服务中心存档,物业服务中心将在装修申请书及施工许可证上加注审批评语,如业户装修工程规模属于消防局监管范围,则业户要将设计图纸、资料向消防局申请报建,经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开工。 五、如有任何改动涉及公共地方,例如管道或电线之接驳装置,业户除必须将有关图纸送物业服务中心批核外,物业服务中心亦有权指定承建商施工。施工估价会以正式函件交与业户,而业户必须于十四天内签妥及交回估价单予物业服务中心,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估价单作废并重新报价。 六、装修工程开始前,业户必须: 1、所有图纸、资料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审阅批准; 2、缴交装修押金与其它费用; 3、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项目申请表(附1) 装修承诺书(附2) 4、填写消防责任承诺书(附3) 5、填写装修人员出入证申请表(附4) 6、动火审批表(如需要)(附5) 7、领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装修许可证》及其他证件(附6) 七、装修工程期间,业户必须: 1、督导装修承建商根据指定程序施工及向装修商阐明此装修规则并确保其遵守规则; 2、容许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随时进入装修地方检视工程进行情况。 八、装修验收 1、装修完成后,装修单位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三个月后,退还所有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在物业服务中心检验无违章记录后凭装修押金收据和《装修许可证》退还,如有违章记录,需扣除违章赔偿部份,其余部份退还。《装修许可证》由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第三章装修费用 为确保装修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损坏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能及时赔偿,根据《XX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户须在开工前缴付以下费用: 序 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收费依据 1 装修保证金 业主 1000元 装修完毕经服务中心检验无违章、渗漏情况三个月后退还。办理装修时由业主交纳该费用 《XX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装修公司 1000元 装修完毕经服务中心检验无违章、渗漏情况三个月后退还。办理装修时由施工单位交纳该费用 2 装修垃圾 清运费 2元平米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堆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服务中心统一运出。 由业主办理装修时交纳费用。 3 装修期间 施工人员 管理费 0。02元天平米 装修申请时缴交 4 施工人员 临时出入证 工本费 5元人 装修验收合格退还保证金时结算相关费用。丢失证件及票据,保证金不退还。 保证金 20元人 第四章装修施工规则 一、装修管理要求: 1、装修施工期间,《装修许可证》须贴在大门显眼处,不得涂改,不得遗失。如遗失每证缴纳50元补办。装修施工须在《装修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时限内进行,如逾期须提前三天向客户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严格按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装修图纸施工,不得损坏、改变房屋结构、外观和公用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特别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物业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和淋浴间等)。 3、不得破坏楼宇外立面的结构、顔色(窗户玻璃、阳台色调等),室内地面只可凿毛,不可凿除。地面不得使用超重材料,间隔墙要用轻质砖。拆墙不准使用大锤大力击打或风镐等震动性大的工具。 4、生活阳台不得封闭,空中花园栏杆不得改变。不得在窗户外安装防盗网、罩、牌及任何物件。不得在复式房装修中加封阳台或天台等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5、入户门、空调机主机及室内排污检查口不得改动位置和外观。 6、厨厕装修时不得移位,不准破坏防水层,严禁改变原排污口、地漏、雨水管、污水管的使用功能,要严格保护好地漏,防止沙浆及其他杂物进入排污管道,造成管道堵塞。所有需要重新做防水等隐蔽工程的,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工程师现场监督施工,隐蔽前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验收。 7、装修单位在施工时要求关上入户门(不准锁门),工人不准进入邻室,不准在公共部位晾晒衣物,严禁在公共部位或其它空置房大小便。装修单位必须教育施工人员注意文明形象,不得在小区内吸烟、闲逛、嬉闹,在小区内不准光上身、赤脚;出装修工地应先拍打身上的灰土,乘电梯不准用手到处乱摸,不准破坏电梯保护板。 8、水电表不准擅自增容,管线移动需附管线图。 9、如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动已审批的内容或新增装修内容,必须书面申请并附由业户亲笔签名许可的图纸,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 10、所有装修工人员只准统一凭《装修工人出入证》进出小区,并只能进入《装修工人出入证》所规定的楼宇、房间,施工人员不准使用业户卡进出小区,装修物料除装修垃圾以外的所有物品出小区必须凭《放行条》放行,放行条必须由业户或业户委托的装修负责人方可办理。施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指导,如有异议可到客户中心寻求解决,不准现场抵触、吵闹。 11、为确保小区所有业户的顺利装修,所有施工材料进入小区,我司安管部将进行查验,对有异议的装修材料有权要求其说明用途。对不符合装修要求的材料,可拒绝进入。 12、施工过程中要将垃圾袋装,按指定地方放置。楼道、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或堆放材料、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共用设备、设施,保持共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3、大件物品搬运时(如大木板等),必须从走火通道进行搬动,如对走火通道墙壁划花或轻微损坏,由装修单位在装修完毕后一次性处理,或交纳修理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处理。若有较严重损坏由装修单位即时恢复原状。 14、装修过程中如需改动煤气、可视对讲系统、有线电视、宽带网、煤气点火、热水器等,请提前两天向客户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客户物业服务中心在接到申请后与相关单位联系,将施工时间反馈给装修单位。 15、装修施工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装修工人不得住在所装修的单位内,晚上离开小区后不得再进入,特殊情况需经物业服务中心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权限不能批准的需请示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安全防火要求 1、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XX市消防支队对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 2、所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均为该施工场所消防负责人,需签《消防责任承诺书》,所有进入XX花园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在150平米以内的,应配置两个以上4灭火器。 3、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凌乱,布线、接头、插板均需符合安全标准,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物业服务中心可以责令停工整顿,直到符合要求方可重新施工。 4、施工单位若需动用明火或带用火器具进入小区,需先申请《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施工单位在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时,应做好防火安全措施,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监督执行。 5、严禁在灯具旁(特别是空中花园射灯)堆放任何物品,以免因射灯温度过高引起火灾事故。 第六章装修期限 1、装修期限一般为90天。 2、在规定期限内如未能装修完毕,须在到期前三天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缴交延期装修管理费,按10元天计。 3、如因特殊原因,在办理装修审批手续后不能按时施工,须提前一天到物业服务中心报停,停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装修许可证》须交回物业服务中心重新办理。 第七章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装修申报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动审核图纸之装修,同时也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小区内任何设施;业户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进行补报项目,但必须经审核批准,违者责令其恢复原状,否则不予办理退还装修押金手续。 二、不按规定时间施工作业,影响他人投诉,扣除装修押金200元。 三、严禁未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的装修人员进入装修现场,违者扣除押金100元。 四、装修工人出入证必须专人专户专用,随身佩带,违者没收其出入证,逐离小区,任何装修人员仅在各自装修范围内作业和指定工作路线之进出,无任何必要原因而出现在其它楼层和区域,将视为可疑人员,可疑人员将会被没收出入证并逐离本小区范围。夜间留宿施工现场扣除押金200元。 五、遗失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并需重新申办。 六、遗失《装修许可证》需重新申领并交纳50元手续费。 七、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停止外,扣除装修押金200元。 八、严禁将任何装修垃圾和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区域内及消防走火通道内,违者每次扣装修押金100元,并责令其清除干净。 九、擅自在空中花园、生活阳台、窗户乱搭雨棚、遮阳棚者,将被限期拆除,并扣除装修押金300元。 十、擅自改变入户门朝向、规格及更换防盗门的,将被限期恢复原状或拆除外,并扣除装修押金300元。 十一、装修施工人员使用客梯时如对电梯或其保护板造成损坏,除责令赔偿外,扣除装修押金300元。 十二、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破坏小区环境(如: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没收其工人出入证。 十三、搬运装修材料及清理装修余泥,对大楼地面、墙面造成损坏、刮花的,除责令恢复原状外,扣除装修押金200元。 十四、装修施工队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扣除装修押金1000元。 十五、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装修管理规定》以外不完善之地方作出修改和补充。 附1:室内装修申请表(一) 组团栋单元房施工许可证编号: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装 修 队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装修企业资质 联系电话 负责人姓名 施工负责人姓名 序号 申请装修项目 审批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10 装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天 物业部审核 工程部审核 装 修 承 诺 、 装 修 保 证 本人是XX花园组团栋单元房的业主,现委托公司为上述单元之装修承建商,本人现已详细阅读XX花园装修手册和装修须知,已明白并承诺本人所聘请的装修人员绝对遵守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服从贵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管理,并对公共地方之装饰物进行保护性的措施,如因该装修公司之装修工人违反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和其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及损失,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本人承诺在装修期限内保持公共地方清洁及每天负责将装修物料放置于由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 业主签名: 年月日 室内装修申请表(二) 工程部意见 同意业主按表(一)审批申请项目装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及外墙,水电安装时在墙地面剔槽须用切割机切后方可施工,厨房、厕所铺砖前须做好防水处理,材料在室内不得集中堆放。 如安装防盗门时请注意门的开向,避免引起邻里间的纠纷而给生活带来不愉快的负面影响。 审批人:日期: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意见 同意工程部意见,业主装修期间必须按工程部审批项目施工,必须按《装修手册》的规定进行施工。安装厨柜时不能密封煤气表,不能私自改动煤气管道;防盗门、阳台拉闸统一采用不锈钢材料,窗防盗网须装于铝窗内侧,内、外阳台围栏上不得加装防盗网或其他屏障,,安装时须留活动口位(即逃生口);安装空调时,空调主机必须安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在外墙搭建空调架安放主机;装修余泥及垃圾不能堆放在公共走道内;装修过程须闭门作业并督促施工人员不要把装修材料放在阳台内及不要乱丢杂物,以免高空坠物对行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审批人:日期: 备 注 1、装修施工中违章施工,不服从管理,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电,并处以罚款; 2、装修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在上述申报装修施工期间本业主全权委托施工队进行装修,并充分监督该施工队的施工行为,若该房屋今后发生质量缺陷,与物业服务中心无关,由本业主自行负责处理;若因装修质量缺陷造成他人损失的,愿意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的调解并承担责任。 装修负责人签名:业主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附2:装修承诺书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户): (身份证号码:) 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XX花园组团栋单元房业户(或业户委托人),现委托丙方进行该房屋的装修。经协商一致,乙方、丙方承诺以下条文: 第一条乙、丙方严格遵守《装修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及XX花园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装修的审批、施工及验收手续; 第二条乙、丙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违章装修项目: 1、业户(住户)装修动工前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 2、施工队进场前未办理登记、审批手续的; 3、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 4、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 5、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原户墙、柱、梁、楼板的; 6、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和擅自改动上、下管道的; 7、施工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的; 8、凿除楼面、地面层的; 9、改变门窗型号、规格的; 10、改变外墙装饰的; 11、楼地面、墙增设超重材料的; 12、未经批准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天面及通道的; 13、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及任何物体的; 14、擅自拆除地漏网盖和向地漏倾倒物体的; 15、装修环境不整洁,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 16、造成上、下水渗漏和堵塞的; 17、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 18、使用超量或少量可燃材料未做阻燃处理的; 19、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警戒和向公共走道排放的; 20、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的; 21、上述各款未尽事项,违反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 第三条如因施工原因,乙、丙方对厨房、厕所等装修改动后,导致楼板渗漏水的,根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由乙方会同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并限期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生上述第二、三条等其他违章项目,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乙方并对此负连带责任。乙、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否则扣除工人风险押金和装修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条此承诺书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及丙方交付的任何书面通知、文件、资料由业主(包括委托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为送达,业主(包括委托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无法签收或拒不签收时,甲方将上述文件张贴于被装修房屋入户门并拍照留存即视为送达。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户): 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附3:消防责任承诺书 为了保障安全施工,杜绝消防事故隐患,装修单位在XX花园进行室内装修施工时,必须遵守以下消防管理规定: 1、装修过程中,服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临用电电线一定要规范,不得存在安全隐患,不准乱拉乱套; 3、装修材料、垃圾不得乱堆乱放,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并远离电线与其它火源; 4、空中花园射灯旁不准堆放杂物,以避免火灾隐患; 5、使用电焊、明火作业时,必须先申请后施工,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6、遵守物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遵守长沙佳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7、装修负责人为本装修施工单元消防工作责任人。 消防责任承诺人: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附4:XX花园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 装修单位: 装修队名称: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申请日期: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日期 备注 持证人必须遵守下列条文: 1、装修工人在XX花园范围内必须严格遵守物业服务中心的一切规则,不准赌博,打架,生事,不准在装修单位内煮食留宿。 2、装修工人在XX花园范围内必须佩带XX花园工人出入证,以便随时接受检查。 3、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违者没收作废。 4、工程完毕后,所有证件必须交回物业服务中心,押金退回。 5、出入证必须小心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需及时补办。 附5:XX花园动火审批表 动火日期 年月日 时间时分起时分止 动火房号 详细动火部位 现场防火措施 工程部意见 备注: 工程部当值负责人: 年月日 附6:XX花园装修许可证 装修房号 业户姓名 装修时间 施工队负责人 郑重申明 请业户和施工人员在进行装修前,认真阅读《装修手册》,并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户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以上审批内容进行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监督和检查。 2、此证复印件必须张贴在房间显眼处,不得涂改,原件随时备查。如丢失,请及时到客户中心交费补办。在办理退还装修押金时,必须将原件退还,否则,在装修押金中按50元证扣除。 3、装修工人出入证不得遗失,在退风险押金时必须交回客户物业服务中心,如丢失,按50元证扣除。 4、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小区和楼道任何的公共地方;施工房间的电梯前厅负责保持清洁。 5、严禁在每天12:0014:00、18:00次日8:00进行装修;周六、周日施工不遵守装修承诺,使用电动工具或其它噪音施工,引起业户投诉两次,责令停工3天。 6、严禁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禁止将油烟排进排风道;严禁改变厨厕管道的使用功能。 7、地面只可凿毛,不可凿除。 8、对于隐蔽和防水工程,隐蔽前必须由物业服务中心专业工程师到现场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 9、施工现场须配备消防器材,动用明火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10、严禁使用客梯搬运夹板;搬运过程中对楼道的损坏负责赔偿。 11、施工期间必须关好户门,但不得锁门,如果发现开门施工或锁上户门三次,责令停工3天。 审批人 办证时间 经办人 佳和物业 附7:《装修手册》合约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XX花园组团栋单元房 业主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本手册共25页,第24页、25页由甲方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本合约即生效。乙方保留除《合约存根》以外的内容,甲方保留《合约存根》(第25页),甲乙双方保留内容具同等法律效力。 《装修手册》合约存根 甲方: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XX花园组团栋单元房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月日 本手册共25页,第24页、25页由甲方加盖公章、乙方签字,本合约即生效。乙方保留除《合约存根》以外的内容,甲方保留《合约存根》(第25页),甲乙双方保留内容具同等法律效力。 【往期文章】 2801。 2802。 2803。 2804。 2805。 2806。 2807。 2808。 2809。 2810。 2811。 2813。 2814。 2815。 2816。 2817。 2818。 2819。 2820。 2821。 2822。 2823。 2824。 2825。 2826。 2827。 2828。 2829。 2830。 2831。 2832。 回复【入群】加入公众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