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东莞民事律师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在什么时候?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离吗? 律师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在什么时候? 第二次的起诉离婚通常是在六个月后,但如果是一审的被告起诉的,不受时间的限制;且若有新的事实、理由,原告起诉也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6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就能离,法院是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审查原告和被告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他们的夫妻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与第几次起诉离婚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时候开庭? 第二次起诉离婚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缴费,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要求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开庭之前法院会下达传票,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其他人还看了: 新车受撞怎么赔偿 出生证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