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写长期有效的借条 规范借条的格式: 为了更好地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存在,借条中理应有下列事项:“借条”名称、借款人名称、出借人名称、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借款日期、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开具日期、转账凭证等。 “借条”标题名称应在纸张最上方中央,然后紧接着是正文内容,尽量不要标题和正文之间留下过多空白,以免内容有所增改。 借款人名称与出借人名称应与身份证上的名称相一致,谨慎起见应该附上身份证信息在名称后面。 借款事由是指出于何目的而借款,表明借款事由可以防止今后借款人以非法债务抗辩,因为借款是为了像赌博、贩毒、嫖娼等行为形成的债务,法律不予以支持和保护。 借款金额应注意小数点的位置,切记应在金额后面附上数字大写,以防止今后金额被篡改。 借款期限和还款日期根据需要来确定,需要根据还款日期来计算诉讼时效。 利息往往是出借人最关心的,因为大多民间借贷纠纷的初衷就是为了赚取利息,所以应该明确写明利息是多少,如若没有利息的明确约定法院将不得支持利息的诉求。 借款人最终签字按手印,以增加借条的真实性,因为手印中的DNA是独一无二。 开具时期往往和借款日期是同一天,但有时也不一样,最好是借款当天便开具借条。 转账凭证是为了搭配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存在,当借款额数较大时最好以银行卡转账的形式进行,然后保留好转账凭证。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借条可以怎么推翻 被告可以未收到借款为由反驳。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 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合同成立与生效,除了提供借条这一直接证据之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因为现实中存在很多借款人已经还款但没有要回借条的情况;也有出具了借条但未获得款项;甚至还存在被强迫打借条等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