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收养孩子的条件? 律师解答: 有一些夫妇因为自己没有子女会想去收养孩子,但是要满足收养条件才能去申请,那么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1998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养父母与养子女间要有合法的收养关系。 该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收养孩子的条件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其他人还看了: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违章在网上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办理 现行刑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