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感情破裂起诉书有规定吗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状原告:女性,年月日出生,族,地址:被告:男性,年月日出生,族,地址:诉讼请求1、依法解除原告和被告的婚姻关系2、依法分割夫妇共有财产,包括房地产套,共计元3、结婚孩子回养育,(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结婚后,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合,不能一起生活,夫妻感情破裂了。年月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虽然贵院在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但是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仍然分居,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他人还看了: 离婚后赠予孩子的财产可以撤销吗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共犯立案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