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月内,欧盟两次将中国告上WTO。一次是1月初,欧盟要为立陶宛出头,起诉中国对立陶宛进行所谓的经济胁迫。而这次,欧盟则是表示要状告中国禁诉令损害了欧盟企业。 欧盟执委会表示,中国华为、小米等企业窃取欧盟企业的专利技术。而中国使用禁诉令,强迫这些欧盟企业无法在中国境外提起诉讼,同时还逼迫欧盟企业与相关中企达成和解,这样中国相关企业就可以通过远低于原技术许可费的价格,获得使用欧盟关键技术专利的权利。欧盟还大肆渲染,中国的做法严重阻碍了欧盟技术创新,所以要向WTO提起诉讼,未来还将采取报复性措施。 很显然欧盟再次玩起了双标的把戏,禁诉令并非是中国司法机关发明的特有法令,这一法令最早出现在美英德法等国。随着全球化推进,实力强劲的科技公司都十分注重全球战略布局。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诸多法律纠纷,而且时常会出现2家公司分别在两个国家提起诉讼的情况。这样以来,审判结果将会出现冲突,而且还会干扰到两国法院各自的审判秩序,因此便有了禁诉令。 颁发禁诉令后,存在纠纷的双方不能在境外再次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一系列惩罚措施。例如在中国,如果当事方违反了该条法令,那么每日可能会面临上百万元的罚款。西方现代法律体系完善得比我们早,禁诉令的应用,欧盟也比我们熟练得多,中企过去吃了不少亏。 在禁诉令的应用方面,我国一直比较谨慎,因为这往往会伴随着国际纠纷。但随着中国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中国发展需要与国际社会接轨,所以从2020年开始,我国开始有了颁发禁诉令的先例。欧盟拿禁诉令指责中国,完全站不住脚。 而且双方在司法领域未能有效沟通,将分歧闹到WTO,更加难以解决,毕竟WTO只解决贸易争端。但如今的欧盟似乎已搞不清WTO的具体作用,在立陶宛问题上也同样如此,本是政治问题,欧盟却叫嚣到WTO状告中国。 欧盟想要中国废除禁诉令,完全是霸权思维在作祟。在欧盟的盘算中,如果中国废弃了禁诉令,那么未来中国企业与欧盟企业再发生纠纷,欧盟企业只需要在本国提起诉讼,并要求本国法院颁发禁诉令,这样一来,中国企业只能被迫接受他国法院的裁定结果,而无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西方国家虽然表面上提倡开放,实际上在司法体系中,存在许多维护本国企业利益的法律条令,尤其是美国。再加上近些年西方一直费尽心思想要遏制中国科技崛起,所以我们必须给中国企业提供合理的法律武器,以供中企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世界格局已然发生巨变,但显然西方国家仍未能改变此前的霸权思维,总认为这个世界的秩序还是西方单独说了算。欧盟应该清楚,想要玩弄双标的把戏,也是需要实力做基础的,否则只会成为国际笑话。 中欧关系目前本就十分微妙,在意识形态上双方虽然存在差异,但中欧双方仍然存在许多可合作的领域,合作共赢十分符合中欧整体利益。但合作共赢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学会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面对中国的崛起,欧盟还需要保持一个正确的心态,否则只会成为美国遏制中国的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