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医疗事故频发,不止身体受到伤害,关于赔偿问题也是大家一直关注的问题,那么,十级医疗事故是怎样判定的?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又是多少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普法知识网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 一、医疗事故标准划分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根据上述划分标准,我们知道十级医疗事故其实就是指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此时是按照10的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的。 二、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的费用也不相同,所以,为了您能够争取更多的利益,请及时联系普法知识网的在线律师,让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您争取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