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仄尾”又叫“三仄脚”,指不押韵的那个诗句最后三个字都是仄声。据说三仄尾是形成格律诗的萌芽阶段,由南北朝时期永明体的创始人沈约提出的。作为一个学术流派,必然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产生影响,也必然有一大批追随者,直到盛唐时近体诗的格律已经形成,依然还有禁忌三仄尾的提法。律诗绝句,孤平是大忌,三平脚也忌。至于三仄脚是否要忌,目前学界意见尚不一致。 (1)对于“平平仄仄仄”句式。在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下册第二分册里指出:“这个句型第三字如用仄,则第一个字必须用平。”可以看出王力先生有条件地肯定了三仄尾存在。对于七言诗,仄仄平平仄仄仄,则第三字必须用平。 (2)对于“仄平仄仄仄”句式。按照王力先生的提法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涂宗涛先生著的《诗词曲格律纲要》认为“仄平仄仄仄”句型同样符合规律,根据是杜甫诗中出现了大量的这样的句型。涂先生文中举出二十二条,杜甫使用“仄平仄仄仄”句型的例子。如: 世情只益睡,盗贼敢忘忧。 ,。 郑南伏毒寺,潇洒到江心。 ,。 因此涂先生很自信地认为:杜甫是唐代诗词格律要求极其严格的诗人,经过大量的杜诗的验证,仄平仄仄仄句型是符合近体诗格律的,当然三仄尾也是允许的。 (3)对于“(仄)仄平平仄仄仄”句式。七言唐诗中,使用“仄仄平平仄仄仄”句型的例子很多,比比皆是,可以肯定的说不是拗句。如杜甫诗“怅望千秋一洒泪”。关于近体诗的格律内容,当然应以唐人在这方面的专著为准,现在只好利用唐诗来验证近体诗的格律要求,是比较合理的,也是比较准确的。 (4)对于“(仄)仄仄平仄仄仄”句式。在唐诗中使用“仄仄仄平仄仄仄”句型的例子相比较不多,也就是说,对于仄起仄收句,第三字和第五字同时为仄,如(仄)仄仄平仄仄仄,这种句式尚在争议中。笔者认为,既然仄平仄仄仄已经肯定,七言诗是五言诗的扩展,仅仅多了一个顶节而已,而(仄)仄仄平仄仄仄在唐诗中也有一定范围的应用,如杜甫诗中有: 谷口子真正忆汝,岸高襄滑限西东。 ,。 江月去人只数尺,风灯照夜欲三更。 ,。 这种句式在音调节点上是符合要求的,所以我们今天不应当把它当成拗句。 虽然“三仄尾”在律诗中容许出现,不过,初学者还是以正格为准,尽量避免使用“三仄尾”,不妨待诗律娴熟时运用,以达到更美的意境及艺术效果。